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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须知
陕西省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人员,可申报缴纳2022年全年的养老保险费。2022年缴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我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缴费时间 2022年……
宝鸡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解读
一 缴费标准 根据宝鸡市《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以宝鸡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5%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建立个人医疗账户,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同时建立大病互助基金;根据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宝鸡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大病互助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宝医保发……
宝鸡市公租房线上申请指南,收藏!
各县(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金台、渭滨、陈仓直管公房管理所,市旧城改造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市保障性住房资产运营公司: 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进公租房申请审核“一网通办”工作的通知》(陕住建发〔2019〕1352号)要求,“陕西省公租房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将于20……
宝鸡:关于办理2020年度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
为了认真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全力做好稳就业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宝人社发[2020]58号)文件精神,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 在市、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托管档案,持《就业失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下……
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可用微信直接缴费!
日前,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了《关于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0﹞48号),就做好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对象是哪些? 具有我省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省居住证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非从业居……
2021年度宝鸡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开始啦!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 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自由职业者、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以及失业人员等,均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